中新网安徽新闻4月23日电(张俊 苏富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相信这句电影里的话大家都不陌生,山东新闻网在现实生活中,尽管再怎么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也有人置若罔闻,知法犯法。
近日下午,安徽省来安县公安局雷官派出所联合来安县四中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在雷官镇辖区内的重要交通路口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15时20分许,一辆号牌为皖MT7P**的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看到路口有执勤民警在检查车辆,该车迅速掉头准备离开,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该车辆,示意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驾驶员下车时面色通红,身上还散发着酒气。民警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0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检查了驾驶人的驾驶证后,执勤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发现陈某于2015年9月3日曾因酒后驾驶被来安县交管大队处罚过。此次酒驾属于二次违法行为,在证据面前,驾驶人陈某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