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驾驶(有满或未满18岁),罚则及罚款金额为何?

一、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第1项:汽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6000元以上1万2000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

第1款:“未领有驾驶执照驾驶小型车或机器脚踏车”。

第3项:“未满18岁之人,违反第1项第1款或第3款规定者,汽车驾驶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应同时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讲习”。

二、另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之1第1项:汽车驾驶人驾驶联结车、大客车、大货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汽车所有人及驾驶人各处新台币4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

罚锾基准系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表裁处,详如附件。

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表(pdf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