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说楼市|按揭101: 银行现金回赠要扣贷款?

由于金管局规定,但凡超过住宅贷款额1%的银行现金回赠,都需要把回赠包括在贷款额内,如果不超过1%则不需要计算在内,应该怎样计算? 背后有几个观点,想在这一集跟大家厘清。 现金回赠不超过贷款额1%,不需要计算在贷款额内。如果你购入的楼价为300万元,自己支付40%首期,余额向银行借取60%按揭上会,贷款额为180万元。若银行提供贷款额1%的现金回赠,等于在买卖手续完成后,银行会把18000元存入户口。因为获取的现金回赠18000元并未超过1%的上限,故不需扣减贷款额。 但值得注意,现金回赠“贷款额1%”中的“贷款额”,是指一般银行在审批按揭批出的最高贷款额度,并非指最终获批的贷款额度。举例,如果你购入楼价300万元的物业,但你却借取按揭保险,自己只支付10%首期,余额向银行借取60%按揭,并加借30%按揭保险上会。虽然最终贷款额为300万元的90%,也就是270万元,但银行批出的现金回赠只会以60%按揭为计算基础,也就是18000元,而非27000元。 举例,若同样购入一层300万元物业,借取最高60%按揭,贷款额为180万元,但如果银行批出1.5%现金回赠,等于买家可获取27000元回赠。由于这数目已超过贷款额1%,故整笔27000元现金回赠要从贷额上扣减,也就是银行只会批出177.3万元贷款额。 上述情况应该不难理解,但换一个情景来看,例如买家购入300万元物业,其最高按揭成数为60%,但他只借取50%按揭,也就是实际贷款额为150万元。就算银行批出贷款额1.5%现金回赠,相当于22500元,高于1%贷款额,表面上应该要扣减。但由于其真正获取的现金回赠22500元,连同实质款额额150万元,仍未超出180万的界线,故在此情况下,并不需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