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赃物库公告:拍卖本署检察官处分之没收扣押物一批。

主旨:公告拍卖本署检察官处分之没收扣押物一批,有意承购者,请届时到场竞买。

依据:依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96年1月8日检总卯字第0960901215号函核准办理。

一、拍卖日期:中华民国96年1月30日上午9时30分。

二、拍卖地点:本署侧栋大楼旁广场。

三、拍卖物品:光碟对拷机、移动电话、电脑主机、传真机等没收扣押物共计114件。

四、拍卖方式:以出价最高且在核定底价以上,并在卖场缴清价金者为承买人。

五、注意事项:本署就拍定物不负瑕疵担保责任,请各应买人自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