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及《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闽师协教〔2016〕42号)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院系初审、学院教务部和经济与法学系复审,现将符合考核资格的经济与法学系2019级申请转专业(转入)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电话或书面实名反映,并提供具体事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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