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适
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应就易受气候变迁冲击之权责领域,订定四年为一期之该领域调适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调适行动方案),并依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及第十七条订定调适目标。 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拟订前项调适行动方案及调适目标,应邀集中央及地方有关机关、学者、专家、民间团体经召开公听会程序后订修该领域调适行动方案,送中央主管机关。 中央主管机关应依行动纲领,整合第一项调适行动方案,拟订国家气候变迁调适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国家调适计划),报请行政院核定后实施,并对外公开
桃园市自民国105年起推动气候变迁调适工作,并于民国107年以未来气候情境进行冲击模拟与政策研析,规划桃园市(109-111年)气候变迁调适计划,评估未来桃园市境内八大领域所造成的冲击与待调适之议题,研拟未来短、中、长期各领域可以尝试推动的调适方案、减少未来气候变迁所造成的风险与冲击。本团队推动执行低碳永续家园工作为落实低碳在地行动及提升社区调适能力重要的一环,至今除了提升全民因应气候变迁素养,更大的改变在于完整低碳化环境营造,并且针对桃园市最需优先因应之“热岛效应、降雨变迁及极端降雨”来提升都会地区的调适防护能力,因气候变迁往往伴随着复合式灾难,推动调适政策有赖于中央、地方政府、企业、民间团体的资讯与运作的垂直整合,以及市府内部合作的横向沟通。因此办理气候变迁调适教育训练活动,邀请对象包含产、官、学及民间团体的参与,并且着重于建构教育人员相关环境知能,推动课程结合环境教育培育学童基础环保观念,激发教育人员对于环境课程规划设计,打开全新的视野并透过各专业领域互相交流达到共学之目的
国家因应气候变迁行动纲领(106年2月核定) 国家气候变迁调适行动方案(107-111年) 国家气候变迁调适政策纲领(101年6月核定) 为有效掌握各领域所提调适策略能达成政策愿景与目标,并有效执行推动,首先透过调适专案小组与工作分组的反复讨论,各调适领域应订定总目标,并检视其是否达成;策略目标则应尽可能予以量化。在后续行动方案规划阶段,每一行动计划需订定达成行动计划的工作及绩效指标,以有效评量与检讨行动方案执行结果与绩效。 调适策略之拟订,基本有二大思维:即避开风险,以及降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