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纽约的电台 DJ 法兰奇柯罗克(Frankie Crocker)于 1974 年发明了“都会当代”这个说法,用以概括统称当时的各种黑人流行音乐。原因是节奏蓝调、饶舌这些名称听起来都太“黑人”了,大型品牌会先入为主认定听众消费力不足而不下广告预算。“都会”这个名称,正可以塑造一种黑白通吃的全新中产阶级形象。

近年颇受欢迎的美国电视剧《黑人当道》(Black-ish),在 2014 年首播时以如此典型且现代的种族议题做为开场。对事业充满野心的主角安德烈强森(Andre Johnson),希望自己能够脱离黑人在职场上的次等地位、加入以白人为主的成功群体,结果却发现被指派管理的是“都会”部门。熟知美国娱乐文化的人应该晓得,“都会”这个词往往是“黑人”的代称,在它光鲜的外表下隐藏的是沉疴已久的结构性种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