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记者蔡政谚╱报导】 2010.08.21

高雄市一对结婚30年夫妻,丈夫长期怀疑太太有外遇,稍不顺就施暴;太太为给3个小孩正常家庭,始终隐忍,如今孩子都已长大,她认为“受够了”,在儿女支持下诉请离婚,高雄地院判准。

60岁洪姓高雄市民与56岁柯姓妇人30年前结婚,育有2女1子。30年来洪某不曾有固定工作,都由柯妇当清洁工养家,但洪某稍不顺心即对太太拳打脚踢,满口脏话,管区警员三天两头就会接到邻居报案。

洪某生性多疑,怀疑太太有外遇,每次太太外出回来,就像逼供一般询问行踪;甚至暗中跟踪,发现太太与男人讲话,就会打听“是否有**”,太太为此申请保护令,但事后心软又撤回。

如今儿女已长大,她征得儿女同意后,决定要“轻松过余生”,今年初向法院诉请离婚。

法官审理后认为,洪长期对太太施暴,已“逾越一般人所能忍受的程度”,构成“婚姻难以维持的重大事由”,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