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级网站必须在校园网门户网站平台下建设,申请单位原则上是学校正式在编处级单位。

2、网站负责领导必须由本单位主官或分管领导担任,网站管理员必须由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担任。

3、建设单位必须制订网站相关管理办法,认真履行管理义务,妥善保管网站账号,并及时检查解决网站的安全问题。

4、网站上线前必须提交学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部署到正式环境下运行。

5、因网站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网站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6、由于网站安全问题、各种故障而影响其它网站或网络系统正常运行时,学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有权暂时关闭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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