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将说明“政府网站服务管理原则”,以提供机关做为政府网站服务之设计与开发过程参考依据,并引导进行使用者研究,以设计符合使用者需求的政府网站服务。
原则一、评估网站服务的定位,包括任务目标、服务对象及其需求,以及达成目标的做法。
原则二、宜确保网站服务之易用性,提供简明易用的操作界面与流程。
原则三、网站建置以开放源码工具与系统为优先,并采用相容国际通用标准的开发建置环境。
原则四、确认符合资讯安全及网站服务相关规定,例如资通安全管理法、个人资料保护法、政府资讯公开法及网站无障碍规范等。
原则五、应考量所提供之资料与服务的延续性,如需承接旧网站的资料与服务,须制定移转计划并据以执行。
原则六、上线前宜制定上线计划,并避免骤然冲击业务单位作业及影响使用网站服务。
原则七、宜建立跨部门或跨领域的网站营运任务团队,明确各个成员的权责分工与维运管理机制。
原则八、宜订定服务衡量指标,并搜集与分析网站服务之使用数据,据此做为后续网站服务维护及调整的参考。
原则九、依网站类型及重要性,订定中断因应措施,并定期检视备份资料完整可用,避免因突发状况造成中断。
原则十、评估机关业务属性与所提供的服务类型,善用社群网络媒体,提供多元化的沟通交流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