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通过“五审核”“两公榜”的资格认定程序后,由房管局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到指定地点公开抽签选房;

2.申请人抽签选房后由市房管局通知申请人到房管局签订《租赁合同》;

1、选房人员确认。由房管局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准时进入选房现场。

2、选房。申请人通过抽签形式确定配租房屋。由市房管局按照分配方式,组织实施分配对象的廉租住房分配抽签,抽签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并邀请公证处、相关人员参加第一轮:按报道顺序抽取选房顺序号,第二轮,按已抽取的顺序号,依次抽取房屋号(确认房号)。

3、确认房源。申请人抽签确定公租房后,由房管局通知申请人在指定的日期内到房管局签订《租赁合同》予以确认,并通知申请人领取钥匙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