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7号)和《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应急行规〔2020〕5号)等文件规定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核准下列单位为2021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第二批)。现将核准通过的企业名单通告如下。

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有效期自通告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审弄虚作假、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等情形,可电话或来信反映,一经核实将撤销其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举报电话:1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