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十年来质检总局已组织实施召回700多次召回缺陷汽车1500多万辆为提升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在汽车质量安全方面我国已经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截至目前我国已制定发布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117项。
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同年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发改委、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部门规章标志着中国第一部缺陷汽车召回法规的正式诞生开创了中国产品召回制度的先河。2012年国务院颁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召回制度。据统计十年来质检总局先后组织实施召回700多次涉及缺陷汽车已达1500多万辆。
道路交通法还明确要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2006年质检总局发布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从制度创新角度在技术检验层面提供安全保障。
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已有3500多家安检机构获得了资格许可证书获准进行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并依法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3500多家机动车安检机构承担着我国上亿辆机动车的安检任务质检部门加强监管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把好了检验关口。
十年来质检标准化部门还积极制修订各类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标准出台了直接间接的技术标准多达数百项。
质检总局总工程师刘兆彬表示在保护车内乘员和行人方面目前我国汽车成人用安全带、儿童约束系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保护各类人员安全的汽车制动、转向、灯光照明、车轮、轮胎总成的标准以及座椅、门锁等国家标准已基本完备。
在汽车质量安全方面我国已经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基本覆盖了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各个方面。据统计截至2014年3月底我国已制定发布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117项其中主动安全技术标准34项被动安全技术标准29项一般安全技术标准30项环保节能标准24项。
刘兆彬说在道路安全方面我国还制订了一批完善公路设施、设计、施工、安全性评价、标志、标牌、安全防护设施等一系列标准发挥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