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牵头落实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规定应由本部门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检查的各项标准和规章制度,执行委(局)工作决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负责拟订委(局)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各项工作;配合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对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和消防的工作检查、整改;落实安全和消防事故报告制度,依法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安全生产和消防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安排、组织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工作,定期组织日常安全、消防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负责全委(局)应急救援的检查、指导、监督工作,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并负责实施;负责对全市依法登记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含回族养老院)及委(局)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培训和消防演练活动;负责对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及宗教活动场所对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