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监督司关于统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电子证照相关信息的函》(监督安函〔2023〕12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字段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统计范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下资质、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下资质的企业,已取得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安管人员。
二、填报方式。各施工企业将本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信息按照“一证一表”的要求,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字段信息。详见附件。
三、上报要求。各施工企业于3月20日前将表格压缩打包发至sltawb@126.com邮箱。
四、其他要求。《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全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情况登记工作的公告》(3月9日公告)要求3月24日前报送的登记信息,因工作需要,请提前于3月20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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