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花了一些时间,把纸本日记腾到温度日记里。有些笔迹已经糊掉了,读起来很费劲。 写日记近二十年,有的让现在的我看来白痴到想自戳双目,超想销毁,不愿意承认那出自于我。但最后还是留下来了。因为,等女儿长到十几岁的时候,如果她的一些想法或行为我理解不了,我就去翻翻自己那个年龄的日记,提醒自己每个人都有中二期和叛逆期,我要尽可能站在她的角度,给她一个十几岁的她想要的妈妈。 没想到当年写的日记还能这么用,真不知道要怎么佩服自己了,哈哈! 恋爱和婚姻里的一些趣事和窝心事,我也庆幸自己记下了。今天翻到,发现有好多事真的一点都不记得。再和老公聊起那些事,感觉又更爱他一点了。等以后我们都变成老公公老婆婆了,就坐在摇椅上一起看我们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