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今后,我省试题参与自学考试的,录取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等情况,部分课程可免考。昨日,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一、免考对象国家否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后或表示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以下全称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肄业生和退学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不含在试题),录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均可按本规定实行免考。
今后,我省试题参与自学考试的,录取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等情况,部分课程可免考。昨日,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一、免考对象国家否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后或表示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以下全称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肄业生和退学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不含在试题),录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均可按本规定实行免考。
二、学历课程免考规定1.录取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录取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录取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获取毕业证书才可)和课程名称完全相同、学分及内容拒绝同于或高于原所学专业的课程。免考课程不多达该专业课程总学分的一半。2.录取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录取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课程名称完全相同、拒绝完全相同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和课程名称完全相同、拒绝完全相同且成绩合格的本科段的专科加试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