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粤能清洁能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于2022年4月召开了关于基金延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因延期的议案未通过表决,管理人已着手对基金的清算工作进行了准备,期间因上海市及湖北十堰新冠疫情的影响,对清算工作的开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组成,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等清算费用由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其他工作人员所发生的报酬;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产生的费用;信息披露所发生的费用;诉讼仲裁所发生的费用;其他与清算事项有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