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预防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及生活环境,经研究,从9月16日起将进一步强化学校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深入到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检查安全等情况,详细填写值班记录,以作备查。

夜间值班地点:17号楼(教师公寓一楼)

整体负责学校正常运行,督查协调学校各相关部门工作,指挥处理突发事件。

具体负责全校日常运行工作,做检查巡查和协调工作。

具体负责学生公寓区域学生管理工作及学生突发事件处理。

副校级领导轮流值班,在指定办公室办公,保持电话畅通。

值班对象为学校全体中层干部,轮流值班,在指定办公室办公、指定宿舍住宿,全天值班。

值班对象为学校学工人员,包括学务中心、团委全体工作人员,各学院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班主任不作强制要求,可自愿参加。每天安排一男、一女学工人员,循环值班。在指定办公地点办公,在指定学生公寓值班室入住。

值班对象为学生公寓管理员,每天安排一男一女,循环值班,在指定学生公寓值班室入住。

值班对象为学校水电保障人员,循环值班,在指定办公地点办公,在指定宿舍入住。

1.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做好校园安全巡察,不得脱岗、离岗,要切实履行值班职责,填写值班记录,及时处理有关问题,紧急情况向总值班汇报。

2.值班人员未经总值班同意不可以随意调换,如有特殊情况,请事先做好调班工作。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值班当天入住学校指定宿舍。

学工人员要做好学生早操、晚自习的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