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贵州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黔车改办通【2020】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同意贵州民族大学等21个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的文件要求,我校根据二手车评估机构对贵州民族大学公务用车改革方案中拟取消的23辆车的评估结果,将对方案中所取消的车辆分别作报废和拍卖处置,现将车辆处置事项公示如下:

一、处置车辆资产卡片编号:

三、处置依据:中共贵州民族大学委员会会议纪要(党委纪要字[2021]11号)

四、处置原因:省级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