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飞,1978年10月生,法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欧盟信息社会项目特聘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信息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2001年7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7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1、“美国合理使用制度在反向工程中的应用-以Sony诉Connectix案为线索”,载《电子知识产权》2003年第6期。
3、“消费者权益保护亟待加强”,载《团结》2006年第5期。
4、“浅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载《法制日报》2007年1月14日。
5、“移动电话号码可携服务亟需法律规范”,载《法制日报》2007年4月1日。
1、合著:《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研究报告》(作者排名第二),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2、合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理解与适用》(作者排名第二),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6、独著:《移动通信服务合同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年版。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研究课题“中国侵权行为法研究”之子课题“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研究报告”,2004年11月-2005年6月。
2、承担中国-欧盟信息社会项目重点课题“欧盟各国个人数据保护立法研究”之子课题“欧盟个人数据保护立法”,2006年7月-2006年11月。
3、参加司法部重点研究课题“精神损害制度研究”,完成惩罚性损害赔偿部分,2006年10月-2007年3月。
4、主持中国法学会课题《强制保险制度研究》,2008年5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