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长江干流湖北段上起巴东县官渡口镇,下至黄梅县小池镇,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起至,禁令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鱼;汉江干流湖北段上起郧西县夹河镇,下至武汉市汉阳区南岸嘴,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起至,禁令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鱼。
长江干流湖北段上起巴东县官渡口镇,下至黄梅县小池镇,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起至,禁令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鱼;汉江干流湖北段上起郧西县夹河镇,下至武汉市汉阳区南岸嘴,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起至,禁令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