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地产站2月14日报导,再有市民因未如期缴付印花税被税局追讨欠款。

消息指香港2名买家于6年前以340万元购入何文田华欣阁单位,当时没有申请豁免,未有按规定支付楼价15%买家印花税,当时只涉51万元,惟其后一直未有交待及缴交,日前被税务局正式入禀追讨6年的印花税欠款及10倍罚款共561万元,即原来楼价的1.65倍。

据了解,入禀状指出该两名买家于2013年1月17日以340万港元购入何文田太平道5号华欣阁一个单位,之后在申请豁免买家印花税的期限前,没有提交法定声明,声明他们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和并非代他人买楼,因此要缴付51万港元。

而税局亦已分别于2017年2月至2018年12月先后3次追讨该笔税款,惟仍未能收到税款,于是采取法律途径要求法庭颁令他们缴付该笔税款及10倍罚款。

根据土地注册处资料显示,该单位已于2017年5月以410万元转让,而该2名买家账面获利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