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留金美[2023]1号)”要求,我校积极组织开展了获批项目的人员推选工作。经过自由申报、院系推荐、校内审核等环节我校拟推荐杨笛等15名学生申报“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现将推选结果予以校内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8日,拟推荐名单如下。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邮寄或送达至学校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或者上述意见扫描后将影印件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工作邮箱(yanbupeiyangban@vip.126.com)。意见所反映情况须具体真实,单位提出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和所在单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