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委、市直有关单位、委属各单位:
根据省建设干部学校《关于举办2013年全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建干校办[2013]3号)文件精神,凡申报2013年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省建设干部学校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请拟申报2013年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于3月4日前将报名回执反馈至市住建委政治处,以便统一汇总后报送省建设干部学校。
附:关于举办2013年全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建干校办[2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