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百岁及以上老人老年节(重阳节)慰问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指〔2016〕19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专项经费的通知》(闽财社指〔2022〕5号)及《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结算2021年和下达2022年度省级百岁老人慰问经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419号)文件精神,经街道核实,截止2022年7月1日鲤城区仍健在的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共有32名,符合慰问津贴发放条件。参照往年做法,现将花名册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如对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鲤城区民政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