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有关104年至106年“阖家安康-公教员工团体意外保险”第1年度保险期间将于本(105)年3月31日届期,请查照转知所属。
附件: 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105年3月7日总处给字第1050034457号书函。
主旨: 有关104年至106年“阖家安康-公教员工团体意外保险”第1年度保险期间将于本(105)年3月31日届期,请查照转知所属。
说明: 依据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105年3月7日总处给字第1050034457号书函办理(抄附原书函1份)。
正本: 本府所属一-二级机关、本县各乡镇市卫生所、本县各乡镇市公所、本县各乡镇市民代表会、花莲县立体育实验高级中学、本县各公立国民中-小学、本府主管办公室、本府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