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110年度国民中小学“廉洁及品格教育四格漫画比赛”
一、 依据本局110年3月31日桃教政字第1100024818号函续办。
(1) 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28日(星期三)止。请各校于报名截止日前,将参赛作品亲送或邮寄(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至桃园市瑞埔国小(桃园市杨梅区中兴路133号)辅导室收,封面请注明‘110年廉洁及品格教育四格漫画比赛’。
(2) 参赛作品均不退件,请自留底稿;未录取作品,主办单位无办理退件作业。
(三) 公告结果:110年5月中旬由本府教育局另函公告获选名单。
1、 本府政风处及教育局预订于110年5月底假瑞埔国小办理颁奖活动表扬得奖者,得奖作品同步展示于会场。
2、 四格漫画比赛项目:得奖者,可获得奖状及礼卷;指导老师亦核予行政奖励(奖额详见实施计划)。
3、 参赛作品获选者之指导老师身份非属公教人员者,核叙奖状一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