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听说有人在我们馆的讨论室拍摄**,而且是上报之后我们才知道的。今天无意间看到了这则报导,当然也看到这张**,拍摄者(主角本人) 就坐在讨论室的桌上,见下图:
这张照片还是2008台北国际书展“记录阅读”数位摄影比赛 的得奖作品呢! 只不过我觉得它与 “阅读" 本身实在很难扯上关系,而是构图胜出。报导中还提到拍摄此照片的有趣过程,感兴趣的人不妨去看看这篇报导。
我不晓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您们图书馆,馆员们应该要高兴呢 (因为获奖),还是要避免日后再有相同的行为发生 (如**)。我的想法是,或许图书馆可以鼓励读者提出各种创作点子,在确认没问题后 (没有伤风败俗?),便可提供需要的场地给读者。
发表者:ted
幸好我工作的这个小图书馆,只有过研究生在查完资料之后,开心的在窗户边看着大海唱起“望春风”,没太多其他的创意,不然我这个馆员可能会招架不住。
如果创作者循“正常管道”向馆方借馆方会借给他吗?
现在作品出名了馆方需要表示意见吗?
或是默认了事?
网络世代的流行语,您看得慬几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