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澳本聪 Craig Wright 涉嫌窃取已故商业伙伴 David Kleiman 110 万颗比特币”一案,佛罗里达州联邦法官 Bruce Reinhart 去年 8 月曾驳回 Craig Wright 的证词,并建议他归还当年与 Kleiman 共同挖矿所得 110 万枚比特币中的 50%,以及比特币相关的知识产权。
Craig Wright 随后也曾表示,由于没有相关比特币地址的私钥访问权限,所以无法按照法院要求,在给定时间内交出价值 30 亿美元的比特币。
不过,案件当时并未有具体判决结果,仍须获得另一名地方法官 Beth Bloom 的认可,再加上辩护律师无提出任何异议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最终判决。
如今,根据 1 月 10 日所提交的法院文件指出,地方法官 Beth Bloom 表明,先前命令“Craig Wright 归还半数共利比特币”这一裁决并不恰当,因此将不会成立,原因是“被认为的事实:Craig Wright 跟 David Kleiman 拥有平等的合伙关系”以及“搜证问题:Craig Wright 的比特币资产清单”,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确切的因果关系”。
即使法院确实接受了“Craig Wright 跟 David Kleiman 存在合伙关系”是一项公认的事实,但搜证问题仍然无解,因为法院无从得知 Craig Wright 实际拥有多少比特币。另外,地方法官 Beth Bloom 最后得出结论称,认为 Craig Wright 并未真诚遵守证据开示令,因此仍应替 Kleiman 一方支付律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