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扶沟县一名长者因**房屋遭政府强征,日前在政府大院跳楼身亡,警方表示,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证明死者属“自主性”坠落死亡。这一说法引起网民质疑当局在逃避问题,有人揶揄,它的“创意”堪比重庆市前公安局长王立军的“休假式治疗”。

新华网昨报道,扶沟县练寺镇大蒲村即将进行新型社区建设,62岁村民朱中洲的房屋和菜棚均面临拆除。因为不满补偿标准,朱在8月22日前往镇政府交涉,随后在政府大院内跳楼身亡。家人表示,朱当天是独自行动,家人接到电话通知时,他已被送进医院。

朱中洲在跳楼当晚伤重不治,引起舆论声讨当局把他逼上绝路。面对质疑,扶沟县公安局党委委员韩富中表示,经过警方勘查和法医鉴定,现场没有搏斗痕迹,朱是从3楼自主性坠落,并导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练寺镇人大副主席刘金波证实,因悲剧发生在政府院内,官方决定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他拒绝透露金额,此前有报道称,当局向朱的家人赔偿了20万元人民币,防止他们“乱告状”。

对于警方说法,有网民称:“自主性坠亡?中华文字博大精深!”还有人说:“被动型坠亡是谋杀了。国人的灭亡方式创世界之最。”百度百科亦迅速出现“自主性坠亡”条目,解释为“中国地方政府针对公民死亡的解释,一种中国式的新的死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