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乌市中小学备案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中小学师资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非事业编制)从事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确认通过人数不足招聘名额1.5倍的学科,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计划。

专业大类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进行审核。人文教育专业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本市生源的应届师范类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毕业生可在语文中选报。

专业、学历符合招聘计划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浙江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第一批录取的毕业生。

须为义乌户籍或义乌生源,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上没有指明学科的,根据毕业的学历专业报考对应的学科),所学专业除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必须符合招聘计划要求外,报考其他学科的不作要求。其中往届毕业生中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户籍不限。

1.2020年应届毕业生,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承担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受到开除中国***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4.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因涉嫌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二年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有其他不宜担任备案制教师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