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文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2019年11月7日)规定程序,宁波市文联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面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考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经宁波美术馆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2020年4月,宁波美术馆、宁波画院(宁波东钱湖摄影艺术交流中心)整合组建宁波美术馆,挂宁波画院牌子。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办公室、机关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574—89186580、89183302。

3.反映情况请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