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乙(万科中心B座15楼)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工程管理、咨询、论证、评估等工作,提高我市建筑工程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家队伍技术支撑作用,全力保障我市建筑工程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我市建筑工程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筑工程专家库中专家一是由有关科研院所、高校、学者、教授、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二是面向社会在本行业具有特长专业的技术人员;三是特邀在业界具有一定权威性、专业性和影响力的资深人员构成。
参与有关建筑工程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地方标准的论证和制定;建筑工程有关施工技术方案论证;应急救援技术支持;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工程质量教育培训;复杂**相关技术支撑和协调处理等。
(二)熟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水平,在工程建设领域享有一定声誉,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三)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个别优秀的可放宽至中级职称或注册执业人员,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身体健康,经常性工作地或居住地在青岛市者优先。
1.《青岛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和汇总表;
2.申请人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材料(包括行业相关学术材料、个人获奖材料、荣誉证书、聘书、业绩证明材料电子版)。
1.有关单位对照本《通知》的专家申报条件,集中申报,特级企业可申报5名,一级企业可申报3名,二级以下企业可以申报1名;
2.具有本行业特长专业技术的社会人员可以自愿提出申请;
3.通过特邀方式加入专家库的,可以免申请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