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21元朗站袭击事件,一名白衣人涉嫌在元朗西铁站以拳头及藤条向男子施袭,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串谋伤人及暴动罪成,案件押后至下月27日处理求情。
63岁被告程伟明被控于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港铁站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及意图使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他们。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王兴伟裁决指出,呈堂片段可清楚认出被告当晚积极参与元朗站内的暴动,并鼓励白衣人登上月台,不过被告入站时未见持械,案发期间只用现场所拾的木条袭击站内人士,裁定他暴动罪成,串谋有意图伤人就脱罪,改为裁定串谋伤人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