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嘉应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嘉院教〔2020〕25号)和《嘉应学院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嘉院教〔2020〕27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及专科生、退役复学学生及拟降级转专业学生;

(二)申请条件:必须符合《办法》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1.艺术类、体育类学生不允许跨类别转专业;

2.联合培养、合作办学、定向生、免试生、普通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3.已有转专业或转学经历的、正在休学、保留学籍、已达到退学条件、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4.高考考试科目组合不符合转入专业当年高考招生规定的(详见附件2);

5.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梅州师范分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高考成绩须达到2021年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否则不予转入)。

(一)学生申请。有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2022年2月21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嘉应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转出学院审核。转出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并同意转出的,填入《嘉应学院学生转出专业资格审核汇总表》(见附件4),同时出具学生的在校表现证明和成绩单,于2022年2月24日前将申请人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教务处;对不符合条件或不同意转出的,应告知申请人并对其说明理由。

(三)教务处初审。教务处对二级学院上交的转专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材料汇总转给相应转入学院。

(四)转入学院审核。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集中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材料,按照各专业转入条件要求择优录取,将同意接收的申请材料和《嘉应学院学生转入专业资格审核汇总表》(见附件5)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至教务处;不同意接收的,须注明拒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