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以及《北京交通大学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部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合作协议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与北京交通大学经充分协商,制定了《北京交通大学授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以及《北京交通大学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部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合作协议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与北京交通大学经充分协商,制定了《北京交通大学授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2007年春季入学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05年秋季至2007年春季入学的“土木工程”专业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学生可参照本细则并按以下二、三、四项说明的原则申请学位。
二、2007年春季入学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位课程为:计算机数学基础(1),数据结构。
三、2005年秋季至2007年春季入学的“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与建筑管理方向)的学位课程为:土木工程力学(本),混凝土结构(本)。
四、2005年秋季至2007年春季入学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学生学位课程与2007年秋的相同。
各省级电大在实施本细则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联系。
附件:“北京交通大学授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为切实做好北京交通大学授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北京交通大学授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为工学。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2007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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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