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福大教【2017】46号)及《关于做好20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为了做好201**年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确保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1、经教务处初审通过的拟转入我院的2018级、2019级学生;

2、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3、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要求;

4、对转入专业有浓厚的兴趣;

5、学生在学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包括进入转专业公示名单者)。

1、对学生进行面试,综合考查学生专业兴趣、学习能力、在校表现、心理素质等;

2、面试完毕,依据学院所接收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2019、2018级分别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3、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心理素质测评经评估不适宜者不予录取。

1、凡报名转入我院的学生接到学院教学办面试通知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从教务处管理系统打印)、学生证、个人综合测评成绩(系统打印)、成绩单(无成绩单的学生可提供高考成绩证明)、获奖材料等到我院参加面试考核,错过考核时间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2、面试考核通过者,将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教务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