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晨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本硕,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职于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审计与法务部工作,现就职于国际原子能机构(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法律事务办公室,法律官员。曾在海牙国际刑事法院从事过为期半年的咨询工作,参与中法后处理大厂、中俄示范快堆政府间协议、中英GDA行政安排、国家核安保中心建设等协助国家原子能机构谈判,参与两核重组、与西屋公司AP1000法律工作组、加纳微堆改造、中法大厂商务合同、十年期组件供应合同等项目。

介绍核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角色,分享报告人从事核法律工作以及在国际组织任职的相关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