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金
6月1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
6月1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乌鲁木齐市城市房屋拆迁建设处(以下简称拆迁处)原处长董金生因贪污受贿一案不服一审结果当庭提出上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后,重新认定其贪污金额高达585万余元,终审维持了一审对其罪名及判决年限的认定。 2006年12月19日,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董金生在其任职的4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共同及单独侵吞国有财产396万余元,同时收受他人贿赂15万元。以董金生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6月1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
6月1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乌鲁木齐市城市房屋拆迁建设处(以下简称拆迁处)原处长董金生因贪污受贿一案不服一审结果当庭提出上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后,重新认定其贪污金额高达585万余元,终审维持了一审对其罪名及判决年限的认定。 2006年12月19日,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董金生在其任职的4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共同及单独侵吞国有财产396万余元,同时收受他人贿赂15万元。以董金生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