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亭湖区司法局先后在全区173个村居建立司法行政服务站, 限度屯警村居,加强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成为法律保障的桥头堡、化解纠纷的先锋队、维护稳定的铁篱笆、服务群众的连心桥。亭湖区司法局专门召开建立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的部署会,积极争取镇级党委、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支持,在办公用房、办公设施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要求各司法所落实责任、加强协调,按照一村(居)一站的要求建立司法行政服务站,为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配备兼职法律工作者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并将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建立纳入司法所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区司法局制定了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运行的指导意见,明确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矛盾化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制度,着力打造服务型、实战型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引领和拉动基层一线司法行政工作效能全面提升。

按照“一村(居)一站”的建站原则,亭湖区司法局居全区各镇(街道、园区)建立173个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并明确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隶属于村(居)民委员会,村(居)调委会主任兼任站长,法律工作者兼任副站长,实行“两级领导”(接受镇级下令和区司法局领导),“两级指导”(接受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和司法所的指导、管理、监督和考核),畅通基层一线司法行政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