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建类项目:工程竣工七日之后,签订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示范合同并进行网上登记备案通过后方可进行采样检测。(报建检测均为7项全项检测)

2、非报建类项目:竣工七日之后,按照规范要求关闭所检测房间门窗,排除污染源影响、满 足检测条 件并经现场确认后方可检测。

1、居民居室新装饰装修应完工7天以上尚可检测。

2、在检测前须封闭门窗(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氨)1小时,氡检测须封闭24小时;对采用中央空调的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检测。

3、检测前和检测中不能抽烟、做饭或使用一些化学药剂,比如:清洁剂、香水等会影响检测结果的产品。

检测依据:GB 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2020年1月1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原《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同时废止。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注:报建类项目场所若为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室内装饰装修验收肘,室内空气中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氨、 氡 的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 50% ,且不得少于 20间。 当房间总数不大于 20 间时,应全数检测。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100号38幢101室&n bsp; 邮编:20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