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张玉环及家人和委托律师尚满庆一同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三部委寄出了关于控告、追究张玉环案违法办案人员案的材料。尚满庆向澎湃新闻表示,张玉环平冤之后,国家赔偿申请已在进行中,追责程序也应适时启动。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张玉环及6位家人联名签署的控告信中,被控告的对象包括了16名当年的办案人员。其中,南昌市进贤县公安局民警8名、南昌市检察院检察员1名、南昌中院及江西高院法官7名。张玉环称,上述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涉嫌玩忽职守,要求有关部门追究其造成冤假错案的刑事责任,并对有关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一并追究。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振荣和张振伟被人杀害,邻人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凶。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玉环用手卡、绳勒、棍打的方式将邻居家两男孩杀害并抛尸水库,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因不服判决,张玉环提出上诉。1995年3月30日,江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1年11月7日,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作出了和原一审判决相同结果的判决。
9月16日,张玉环及母亲张炳莲、前妻宋小女、儿子张保刚、张保仁、大哥张民强和妹妹张丹玉一同签署了控告信,并于9月17日上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三部委寄送。
委托律师尚满庆告诉澎湃新闻,他们请求上级机关对原办案人员立案侦查,追究其造成冤假错案的刑事责任,并对该案中有关人员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一并追究。
张玉环称,1993年10月27日,他被进贤县公安局民警吴某才等人带走调查,其间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被连续六天六夜24小时不间断地实施审讯,办案人员通过吊打、蹲桩、***枪击、放狼狗撕咬等方式,逼迫其编造杀人过程,涉嫌刑讯逼供罪。
张玉环认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仍作出有罪判决,其间又对其违法超期羁押长达六年之久,因此强烈要求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尚满庆向澎湃新闻表示,张玉环平冤之后,国家赔偿申请已在进行中,追责程序也应适时启动,“强烈追责会对其它冤假案件的产生增加障碍,也有利于理清源头,放弃追责只能让制错者心存侥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