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办法》(中气规发〔2021〕1号)有关要求,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应当自取得资质证的次年起,于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报告。现将我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2021年度报告报送及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我单位从提交年度报告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中抽取7家单位对其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社保缴纳情况进行抽查。经审查,抽查内容均符合《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2021年度报告报送及抽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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