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润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工厂整体提升改造工程因建设需要,急需对该项目测绘服务进行询价,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询价报价。

1、建设地点:盐城市高新区境内。

2、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土方量进行测量并出具测绘报告。

3、测绘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测绘要求,并提供测绘成果且并通过甲方批准,不得影响工程项目的其它审批事项。

4、测绘要求: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测绘,测绘成果满足设计及施工需要。其测绘成果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盐城市相关行业的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书面测绘服务成果。

5、质量要求:服务单位出具的服务成果报告书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人对服务项目提出的具体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 丙 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3、必须承担过国内类似的招标单位本次招标范围的工程,熟悉国家及江苏省及盐城市方面相关技术规范。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询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31日18时前(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在上述询价时间前携带下列资料(材料需密封)到上述地点参加询价:

五、技术标准和规范:

1.本次项目实施技术等应符合下列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要求。1.1.8测量设备的质量保证第2部分:测量过程控制指南(GB/T 1902.2-2000)

1.1.9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 18316-2001)

1.2.1关于做好《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172号)

1.3.3地理点位置的纬度、经度和高程的标准表示法(GB/T 16831-1997)

1.3.6测量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第1部分: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体系(GB/T 1902.1-1994)

本次测绘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 甲方 。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测绘成果。

1、中标人应在中标后 3 日内按规定提交测绘成果。否则,每拖延一天承担500元违约金,拖延二天以上按每拖延一天承担1000元违约金。拖延5天及以上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已完成工作量不予结算。

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所需招标人支付的各项金额总和,以及投标人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支付的材料、劳务、利润、税金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均应自行到工程实施现场进行踏勘,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包干使用。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1.乙方完成所有测绘内容并出具合格的测绘报告且经甲方确认后一次性付清。

2.3工作达到甲方满意,并把完整的合格成果资料交于甲方(资料无缺陷)。

招标人在询价时,先进行资格审查,然后根据拟投标单位的报价情况,可以采用一轮或多轮报价的形式进行询价。询价的结果以达到招标人的期望值(资质符合要求、服务优且报价合理)为原则,由询价小组进行综合比较,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如经多轮询价后仍不能确定成交人,则本次询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