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3、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中国政府采购([URL])、信用中国网站([URL])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
5、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有关规定。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执行资格信用承诺,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来替代资格审查中要求的资料。(内容要求及格式详见谈判文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 时间:2023年1月4日09时00分至2023年1月6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报名,登录[URL]注册并提交资料(本项目无需办理CA)
3.方式: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1)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2)供应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①报名及获取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②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应当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③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谈判文件售价:0元。
四、公告期限: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