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今日接纳最低工资委员会的建议,维持现行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在每小时37.5元。政府表示已审慎考虑相关报告,并认为委员会已透过全面和持平讨论,适当履行检讨最低工资水平的法定职能。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今日会见传媒时指,委员会在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时,考虑到本港经济处于深度衰退,失业率高企,加上经济前景面对异常高的不确定性,大多数委员的共识是建议维持有关工资水平。 对于有不少声音要求把法定最低工资提升至生活工资水平,罗致光认为,最低工资不应被视为解决低收入人士或家庭、在职贫穷问题的唯一途径。有关政策目标乃在防止工资过低和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并维持香港经济发展和竞争力。 他说,政府透过不同措施着力改善基层家庭和低薪雇员的收入,其中受雇于政府服务承办商的非技术员工在政府实施一系列改善措施后,时薪中位数增幅达23.8%。现时99.9%外判非技术员工的时薪高于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其中一半员工的时薪较最低工资高约20%。 至于下次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工作,将于明年10月31日前完成。被问到会否由两年检讨一次改为“一年一检”,罗致光说,委员会要分析大量资料,与不同社会人士磋商并听取意见,才进行内部检讨工作,两年时间已颇为紧迫。 他指,改为“一年一检”或有机械式检讨之弊,可能令最低工资水平不升反跌,政府决定维持现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