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警员黄文章、李佳芸两员于111年1月5日23时20分接获辖内面包店致电报案,称有名迷途的民众在面包店内不愿离去,请警方到现场查看处理。经员警火速到场了解,见一名男子呆站在面包店内不发一语,一旁的员工害怕不敢上前,眼看店已经在准备打烊,大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经了解该名男子似乎仅能理解一些简单话语,但连名字、住址、电话却没办法清楚表达,员警只好查看渠身上所背背包,并有找到一本类似联络本,上方有疑似住家地址以及该名陈姓男子姓名,可陈男没有办法理解员警所问问题,只好先将男子送返联络本内所写之地址。

在抵达该址后,大门深锁,而陈男也不像是认识该处为住家的神情,经过的其中一位邻居亦表示不认识陈民,似乎陷入死胡同时,好在陈民家属开门,讶异询问陈男前往何处,急匆匆的领陈男返家,不忘感谢员警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