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0日电)男子陈勇志20年前在台南路易十三KTV开枪,造成2死2伤,最高法院去年判无期徒刑定谳,但检察总长认为案件争讼逾8年、符合速审法减刑提起非常上诉。最高法院今改判20年定谳。

此外,陈勇志另被控犯下金钱豹枪击案造成1死、普罗酒店枪击案造成1死1伤,各判处无期徒刑定谳,因此今天遭判20年徒刑定谳,并不会影响他原本无期徒刑的执行期。

全案缘于,陈勇志于民国87年3月12日凌晨,在台南市“路易十三KTV”620号包厢与王姓友人饮酒作乐,疑因听闻王姓男子在618号包厢与周姓男子因债务问题发生争论,并遭周男及其友人围殴,持枪前往618号包厢。

陈勇志进入包厢后朝周姓男子等4人连开8枪,造成黄男、陈姓男子死亡,许姓男子、周姓男子受伤;陈勇志犯后逃亡中国大陆,99年遭押解回台。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二审,106年依杀人罪判陈男死刑,案经最高法院发回,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三审改判陈男无期徒刑,经上诉,最高法院去年6月间驳回上诉而定谳。(编辑:张铭坤)109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