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根据案件描述,受贿罪的罪行的认定和你表姐的主观想法和客观涉及的金钱数都有关,建议你尽早咨询辩护律师。

Q 因运送者的错误造成的实质违约该怎样**?

一、陈某有自首情节,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2009年3月23日,陈某因涉嫌盗窃一台笔记本电脑,被学校保卫处叫去谈话时,想主动将偷电脑的事告诉学校保卫处,保卫处不让陈某给他们讲,让陈某到公安机关去讲,陈某到公安派出所后,如实地交待了自己当天盗窃学校一台笔记本电脑的罪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一条的规定,陈某的行为属自首。陈某在公安机关除交待了其当天上午盗窃一台笔记本电脑的罪行外,还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和王某、赵某在2009年3月23日之前的盗窃行为,这些盗窃行为所盗物质价值27300元,加上2009年3月23日盗窃物质价值7000元,构成了盗窃物质数额巨大的情节。依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及《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陈某主动交待其2009年3月23日之前与王某、赵某的盗窃行为属自首行为,应当从轻处罚。二、陈某到案后主动揭发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有立功表现,依照《解释》第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从轻处罚。三、陈某属在校学生,正处在接受教育的特殊阶段,对是非分辨能力不强,在参与犯罪